以下关于优先股发行的说法正确的有() Ⅰ.可以申请一次核准、分期发行 Ⅱ.公司应在3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,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Ⅲ.首次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% Ⅳ.剩余各次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,每次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

题目类型: 单选题

题目内容

以下关于优先股发行的说法正确的有() Ⅰ.可以申请一次核准、分期发行 Ⅱ.公司应在3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,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Ⅲ.首次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% Ⅳ.剩余各次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,每次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

题目选项

A. A:Ⅰ、Ⅱ
B. B:Ⅰ、Ⅲ、Ⅳ
C. C:Ⅱ、Ⅲ、Ⅳ
D. D:Ⅰ、Ⅱ、Ⅲ、Ⅳ

正确答案

B

题目解析

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》第40条规定,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,可以申请一次核准,分次发行,不同次发行的优先股除票面股息率外,其他条款应当相同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,公司应在6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,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。超过核准文件时限的,须申请中国证监会重新核准。首次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%,剩余各次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,每次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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